信息來源:合肥市人社局
各縣(市)、區(開發區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(人事勞動)局、財政局: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、省政府相關工作要求,經市政府同意,現將《合肥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附件:《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》(皖人社發〔2020〕10號)
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肥市財政局
2020年7月4日
合肥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
為全面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保居民就業、?;久裆蝿?,更好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,根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財政廳《 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 》(皖人社發〔2020〕10號)等文件要求,現就我市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
(一)發放對象。2020年3月至12月,對2019年以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,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,可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,向縣(市)、區(開發區)失業保險經辦機構(以下簡稱經辦機構)現場或網上申領失業補助金: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;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。
(二)發放標準。對2019年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,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(含1年)按200元/月計發,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按150元/月計發;對2020年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失業人員,累計繳費1年以上的(含1年)按500元/月計發,累計繳費不滿1年的按350元/月計發。各縣(市)、區(開發區)各檔失業補助金標準一致。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、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、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。領取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。失業補助金自申領通過次月起按月發放,從失業保險基金“其他支出”科目列支。
(三)發放期限。失業補助金申領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,只可申領1次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、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、死亡、應征服兵役、移居境外、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、被判刑收監執行的,自次月起停發失業補助金,未發放的失業補助金期限不予保留。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,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。
(四)政策銜接。對已按照《關于轉發<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落實失業保險政策的通知>的通知》(合人社秘〔2020〕49 號)辦理失業補助金申領手續的參保失業人員,按規定享受失業補助金期滿后,可繼續按照上述新標準續發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失業補助金,不需辦理申請手續。合人社秘〔2020〕49 號中失業補助金政策與本《通知》規定不符的,以本通知為準。
二、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渠道
(一)簡化申請手續。取消失業保險金申領60日的時間限制。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,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件到現場或通過網上申報的方式,向各縣(市)、區(開發區)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、失業補助金,經辦機構應當受理,按規定核定其領取期限,按照申請之日當地失業保險金、失業補助金標準,按月發放。
(二)優化經辦流程。經辦機構認定失業人員失業狀態時,應通過內部經辦信息系統比對及信息共享,核實用人單位已停止為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可確認,不得要求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、失業登記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,不得捆綁培訓、按月簽到等其他要求。失業人員的領金期限、就業失業狀態、法定退休年齡可通過失業保險參保繳費記錄、身份證信息等內部信息比對確定??h(市)、區(開發區)人社部門應制定規范的失業保險現場及網辦流程,在轄區各級人社部門官網及經辦機構辦事大廳予以公示。
三、抓好組織實施
各縣(市)、區(開發區)人社部門、財政部門要提高認識,圍繞應發盡發、應保盡保的目標任務,統籌謀劃,周密部署,壓實工作責任,建立健全抓落實的體制機制,合理安排力量,確保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政策盡快落地見效。
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,執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。